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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字文言课·道德经第35章·例解:执大象,天下往——你真的知道幸福是什么吗?

发布日期:2025-10-02 08:57    点击次数:10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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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43字道德经·第三十五章执大象,天下往。往而不害,安平泰。乐与饵,过客止。道之出口,淡乎其无味。视之不足见,听之不足闻,用之不足既。【注音、直译及注释】道(dào)德(dé)经(jīnɡ)·第(dì)三(sān)十(shí)五(wǔ)章(zhānɡ)执(zhí)大(dà)象(xiànɡ),天(tiān)下(xià)往(wǎnɡ)。把握住道的象,天下的(万物就都)向(那里)去。1.大象:在老子这里,大是道的“名”,因此大象即是道的象。往(wǎnɡ)而(ér)不(bù)害(hài),安(ān)平(pínɡ)泰(tài)。(天下万物)向(那里)去,又不受到伤害,(就会感到)安全、和平、舒服。乐(yuè)与(yǔ)饵(ěr),过(ɡuò)客(kè)止(zhǐ)。音乐和美食,(会让)经过的人停下脚步;道(dào)之(zhī)出(chū)口(kǒu),淡(dàn)乎(hū)其(qí)无(wú)味(wèi),道从嘴里说出来,平淡(得很)哪,它没什么味道。视(shì)之(zhī)不(bù)足(zú)见(jiàn),看它不足以看见,听(tīnɡ)之(zhī)不(bù)足(zú)闻(wén),听它不足以听见,用(yònɡ)之(zhī)不(bù)足(zú)既(jì)。用它不足以用完。2.既:穷尽,完的意思。【朗读】【例解】你真的知道幸福是什么吗?——例解《道德经·第三十五章》执大象,天下往这一章一般被看作是讲政治的。说统治者只要掌握了道的规律,就可以吸引天下人追随,成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那样伟大的政治家。但我仍然秉承自己的初心,按老子“以身为天下”(第十三章)的思想,试着从养生和安顿身心的角度来解读。先来研究一下“执大象”的象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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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的本义就是哺乳动物大象。除了本义,象用得最多的意义,就是与“像”通假,是像的假借字。象在本义之外的所有意义,几乎都从像而来。像是形声字,它的声部就是象。象与像这两个字互相假借,第一个原因,是它们的读音相同。第二个原因,是像在造字的时候,因为部首使用了象,在字形上也互相接近。第三个原因是我臆想的。因为大象是陆地哺乳动物中体形最大的,如果要找一个字来象征“大”,选择象,大象,比较合适。而像这个字,之所以从亻(人),最初也是为了说明一个人和另一个人长得像。比如“儿子像爸爸”。进而用来说明物与物在外形、外貌上的相似,比如“那片云像一头大象”。所以象除了作为动物大象的基本义之外,另一个基本义就是“……的样子”。比如“六书”里的象形,是说汉字基本的造字方法,是用线条描摹事物的外形。比如用圆圈里加一点,表示“日”;用一个大的圆弧,套两个小的圆弧,表示“月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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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现在用形象这个词,大家都知道它是什么意思,还用好不好、美不美加以评判。但形和象,混言则同,析言则异。有形的事物,通常也有象,比如一棵树、一栋楼。但有象的事物,不一定有形。比如阳光,我们能感受它的象,但它没有形。水也一样。并且我们还知道,光的象与水的象,是不一样的。一般我们都把象理解为视觉的对象,即我们所看到的形象。实际上听觉也是有象的,这是音乐能够传递信息的原因。象不但诉诸视觉和听觉,也能诉诸味觉、嗅觉、触觉和人类的想象。人能够创造外部世界没有的象,比如孙悟空。这就是想象。想象能够创造视觉形象,也能够创造听觉形象。比如音乐家傅聪先生,有一次在钢琴上按出一组和声,他问身边的人:“你们听这是什么?”然后他自己解释:“这是一根柱子,通天彻地的一根柱子。”当事物不在眼前,我们仍然可以在内心唤起它的象,心理学管这个叫“表象”。比如我说“妈妈”,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心里唤起妈妈的表象,即使从小便失去妈妈的人。因此,象不只是客观世界具体的存在。任何一种感觉,无论看到、听到、闻到、尝到、触到、想到,只要储存在我们的记忆,并且能够重新在心里呈现,它都是象。现在我要解释道的象,即大象。为方便说明,我们以视觉的象为例。万物均有边界。一个物的象,通常以其边界所勾勒的轮廓呈现。只要有边界,就有大小,可以进行比较。比如大人比小孩大。现在我们想象一个人,他很大,大到没有边界。我们所能感知的任何事物,包括我们自己,包括我们所有的想象,都在他的里边,不在他的外边。因为他太大了,大到无法想象,所以我不知道自己在他的哪个位置。我可能在他的头,也可能在他的手;可能在他的指甲缝,也可能在他的汗毛尖尖;甚至可能在他的一滴泪、一抹汗里……这个人就是“大”。这个人的象,就是“大象”。我以我的小,我的有限,来揣摩他的无限。我知道我是他的一部分,仅此而已。道的玄秘还在于,道是“不自为大”的。并且它同时也是小的,小到比我的细胞还小,小到它的里面再没有其它东西。现在你告诉我,在心里这么一番神操作之后,你得到的“象”是什么?你说不上来。你把我的话重复给任何人听,他们也说不上来。然后你跟我说:“你没说清楚。”而我也承认:“是的,我没说清楚。”但是你有一个“象”了。这个象,就是大象。有人比我说得更简单明了,他说:大象就是“无象之象”。如果我说的你觉得不可靠,我们来听听老子自己怎么说。还好,象在《道德经》里,不是高频词。除了这一章出现一次,另外还有4次。“吾不知谁之子,象帝之先。”(第四章)是说道的生成时间。老子不知道是谁生出了“道”,但道的“出生”,比创造万物之象的“象帝”的出生,还要更早。“是谓无状之状,无物之象,是谓惚恍。”(第十四章)是说道的“长相”和它给人的印象。道是没有形状的形状,没有任何东西存在的样子。给人的感觉是恍恍惚惚的。你说它没有,好像有;说它有,又好像没有。“道之为物,惟恍惟惚。惚兮恍兮,其中有象;恍兮惚兮,其中有物。”(第二十一章)是说道的内涵。作为一种独一无二的东西,它给人恍惚的感觉。在这种恍惚当中,可以看到万象,可以看到万物。“大音希声,大象无形,道隐无名。”(第四十一章)是说道的存在方式。它发出声音,但不会被听见;它存在,但是没有形状;它是隐藏的,没有语言可以形容。因此,任何形容它的语言,都不能代表它。这就是“道可道,非常道”的意思(第一章)。现在你说,我知道“大象”是什么了。真知道么?老子说“执大象”,你执一个给我看看?在第二十九章,老子说:“天下神器,不可为也,不可执也。”天下那么大,老子说“不可执也”“执者失之”;大象比天地还大,老子让你“执大象”,还告诉你,执了大象以后,“天下往”。这不是胡说嘛!但老子就是这样说的。在老子那里,道不但可“执”,还可“抱”(见素抱朴,第十九章;善抱者不脱,第五十四章);还可“守”(侯王若能守之,第三十二、三十七章;复守其母,第五十二章);甚至可以“食”(而贵食母,第二十章)。现在好像得解释一下“执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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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》:“执,捕罪人也。”执的本义是抓捕罪犯。段注又引用“捕”的释义:“捕者,取也。引申之为凡持守之称。”所以,“执”可以理解为:把不属于自己,不在自己这里的东西,抓取过来,一直放在自己的手上。用手可以“执物”,用心也可以。人的心,也有像手一样的功能。只是它执取的,不是物,而是物的“象”。外部世界的“象”会自动被我们的感觉系统获取,留在我们内心深处。我们管这个叫印象。有些印象令我们感受美好,我们会反复回味,这就是“执”。有些印象令我们感受痛苦,我们也会反复体验(例如PTSD)。这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,以便我们吸取教训。这也是“执”。心的这种功能,叫做“执象”。如果事物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感受,心就不会执取它的象。大象无形,所以心不会自动执取。后面老子有一个对比:“乐与饵,过客止。”音乐好听,美食好吃,都是心会自动执取的东西,所以过客会停下来。停下来听,停下来吃。道不一样,它没有味道,听也听不见,看也看不见,所以心不会执取。但音乐有停止的时候,美食有吃完的时候。听完了,吃完了,过客就会离开。而道是用不完的。所以执大象者,人们来到他这里,会安顿下来,不会离开。凡有形者,皆可伤人。但道不伤人。“天之道,利而不害。”(第八十一章)“五色令人目盲”(第十二章,下同);而“视之不见名曰夷”(第十四章,下同),夷,不伤人。“五音令人耳聋”;而“听之不闻名曰希”,希,不伤人。“五味令人口爽”;而“道之出口,淡乎其无味”(本章),淡,不伤人。“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,难得之货令人行妨”;而“搏之不得名曰微”,微,不伤人。所以执大象者,虽“天下往”,却可以“往而不害”。这里暗含着一个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:在关系当中,你可以“无用”,却不可以“有害”。底线就是:不妨碍他人。往而不害,就安,就平,就泰。这是幸福生活的真谛。反过来说,我现在感到不安,感到烦躁,感到难受,是因为我没有“执大象”。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,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,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,请点击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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